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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学2017年下半年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指导意见
编辑:宋炜 时间:2017年09月05日 08:29 点击数: 来源:欢迎光临大红鹰5566 文、图:欢迎光临大红鹰5566

    为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生活,提高组织生活质量,推进组织生活形式创新、内容拓展和实效提升,结合我校实际,对我校基层党支部2017年下半年组织生活提出如下意见,请参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历次重要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全面从严治党思想主线,切实按照思想建党、制度治党的要求,围绕学校深化实施“十三五”规划、深入推进“双一流”建设等重点工作,着力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强化党员党性修养,提升组织生活质量,顺利开展好基层党组织换届,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推进“双一流”、奋力开创“十三五”学校事业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以新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

二、主要内容

(一)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要求,在党支部全体党员中继续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突出“深学”,开展“一重温两研读”(重温入党誓词、精研细读党规党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活动,将其作为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制度建党紧密结合的有力抓手,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一是要把思想教育作为第一位的任务,认真学习党章党规以及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准则》《条例》等法规文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迎党的十九大,做合格党员”为主题开展专题学习讨论和立足岗位做贡献等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不断改造自己,提高思想政治觉悟。二是要突出分类指导,坚持边学边改,进一步聚焦突出问题,重点解决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坚定理想信念、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三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带头做,开展好大走访大落实活动,践行“四讲四有”、做到“四个合格”,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四是把“两学一做”纳入“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并对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进行年度评估总结,发挥党支部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作用。用。

(二)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学校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有关部署,着力加强广大师生党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师生党员要深入学习讨论认真贯彻落实,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把思想政治工作贯彻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组织广大党员特别是党支部书记、辅导员等党务工作者认真学习《标准》,开展合格党支部建设规范大讨论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宣传引导凝聚师生的主体作用。积极推行党支部结对共建普遍联系,围绕校风教风学风和师德师风建设要求,广泛开展学习讨论,引导教职工党员自觉加强师德修养,培养高尚师德,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引导学生党员刻苦学习,奋发进取,起好学习的表率作用,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和社会服务全过程。

(三)扎实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创建

以扎实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导向,引导各支部和师生党员积极投身创建一批有特色、显成效的支部党建工作品牌,在服务学校中心工作、助力“双一流”建设中发挥关键作用。加强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督导各党支部进一步夯实“三会一课”制度,切实增强组织生活实效性。一是推进“学生党员先锋工程”,强化学生党支部的服务职能,加强学生党员学习交流,深入了解学生诉求,搭建党员发挥作用的新途径、新平台,发挥好特邀党建组织员作用,使学生党支部和党员围绕大学生成长成才发挥更大作用,进一步强化党员的先锋意识。二是推进“教工党员示范工程”,构建教工党员服务长效机制。教工党员围绕本部门、本单位中心工作,探讨如何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中发挥“立德树人”的模范带头作用;立足学校“十三五”规划,做合格党员,提升教工党员的党员意识和责任意识;完善教工党支部联系学生党支部、服务学生党员的长效机制;完善学生党支部、团支部、班委会协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支部发挥作用的途径。推进“服务型党组织示范点”遴选创建,推进综合改革项目“151计划”,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工作室建设。

(四)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各项制度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提供了根本遵循。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完善各级党组织书记讲党课及报备制度,督促各级党组织书记为本单位和所在支部党员讲党课。严格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健全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提醒和纪实管理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搞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员、干部批评。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努力做到“每个支部动起来、每名党员不掉队”,确保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

(五)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教育

深入贯彻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对广大师生党员的党风廉政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通过组织党员集体观看反腐倡廉纪录片、参观反腐倡廉图片展等形式,根据不同群体党员特点,有针对性地分类开展廉洁自律专题教育,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防线。紧密围绕教育部巡视中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整改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六)积极开展爱党爱国爱校教育活动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引导党员掌握党的政策和国家发展形势,以党的十九大召开为契机,积极组织开展重温党史、中国革命史、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观等红色教育、国防教育活动等,组织主题党日、专题讨论、专题报告、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充分利用新媒体传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强化广大师生党员爱国主义意识,培养爱党爱国热情,增强历史责任感与使命感;紧扣学校2017党政工作要点,结合学校“十三五”规划、综合改革和任期目标的实施及特色鲜明研究型大学建设,强化广大党员师生爱校情感和爱校干事创业的热情。

(七)进一步提升党员发展质量

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提出的“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执行年度发展党员计划,重视发展对象的成长过程,注重政治合格、持续培养,端正入党动机,严把党员入口关。严格党员发展程序,强化工作纪律,加强过程管理,进一步保证发展党员质量。按照《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意见》精神,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把符合条件的学科专业带头人培养选拔为教师党支部书记,把有条件的教师党支部书记培养成学科专业带头人,全面提高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整体素质。深入推进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的“双培工程”,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在青年拔尖人才,尤其是海外留学归国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拓宽高层次人才发展选育视野,做到早选苗、早教育、早培养,建立党支部书记、党员教授与新进教师谈话联系制度,健全校院联动的高层次人才入党跟踪培养考察机制,把优秀骨干凝聚在党的周围。

(八)开展党内帮扶和社会实践活动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以重大节庆日、重要活动、重要节点为契机,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组织党员开展志愿服务、精准扶贫、走访慰问老党员和困难党员、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党员了解学校、了解社会,增强党员意识,锤炼党员党性,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工作要求

(一)履行主体责任抓常抓细抓长。各级党组织要把思想教育作为第一位的任务,教育引导师生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不断改造自己,提高思想政治觉悟。要突出分类指导,联系思想工作实际经常查找和解决问题。机关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带头做,党员领导干部要当好表率。要发挥党支部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作用,把“两学一做”纳入“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二)严格组织生活的制度和纪律。从实际出发,科学合理地安排学习教育活动的时间。每次活动都要严格考勤,认真做好活动情况记录。加强考核督查工作,严肃组织纪律。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健全“三会一课”制度,坚持经常性的组织生活和集中学习教育相结合,经常性的组织生活应每月至少一次。支委会要做好组织生活的年度计划和总结,做好《党支部工作手册》的各项记录。领导干部要做理论学习和组织生活的模范,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三)丰富组织生活的内容和载体。根据形势发展的新要求新任务,突出政治性,增强时代性,提高针对性,避免组织生活的行政化、业务化倾向。主动适应世情、国情、党情、校情的新变化,根据不同时期工作任务的要求,结合各党支部学科、专业、工作内容等特点和优势,群策群力,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精心设计主题,推进组织生活会形式、内容和载体的创新创优。

(四)提高组织生活的质量和实效。坚持把学习教育活动的质量放在首位,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需要的形式,力求形式多样,富有感染力、吸引力,为广大党员喜闻乐见。各二级党组织要对党支部组织生活统筹作出计划和安排,定期对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和效果进行指导,定期检查《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情况。精选一批高质量便于推广的组织生活案例、微党课等,树立标杆,加大宣传,努力提高党的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实效性,切实增强党支部组织生活的思想性、政治性、原则性。

 

  党委组织部

2017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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